2007年2月18日星期日

进化论和创造论的斗争

撰稿人: 陈昭钦 2007-01-31


在一八五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这一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第一次出版,为当时西方的科学界和宗教界带来了一系列激烈的思想斗争,这个战火一直延续到现代。

在一八五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这一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第一次出版,为当时西方的科学界和宗教界带来了一系列激烈的思想斗争,这个战火一直延续到现代。在进化论发表之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一般西方人,都尊守着传统的观念:万物是上帝所造,物种是不会改变的。 但是进化论的问世,无疑是把物种的起源从全知全能的上帝转向大自然去寻求答案。想要了解这两个思想的斗争,我们有必要知道“物种起源“基本原理以及创造论和进化论的斗争过程,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出比较合理的判断。

达尔文的进化论主要有两个论题:(一)物种的起源,(二)物种适应的起源,说明生物如何演变,进化。前者相信物种是可以演变的,现有的物种是由简单的物种,慢慢演化成复杂的物种。进化论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相信物种会演变和来自共同的起源。也就是说现有的物种,是过去物种的后代,它们有共同的祖先。这个学说直接冲击到神创造世界的权威,因为创造论者相信,物种是被上帝创造出来的,无论是在“质“和“量“上是不会改变的。达尔文的论点,在神学家和教会来看,是无法原谅的,他会导致人类和猴子是享有共同祖先的结论及进一步推翻上帝的存在。

这对信仰基督教的西方人来讲,这样的结论当然是无法让人接受。进化论会受到传统教会和基督徒的攻击,可以说是必然的事实。在一场大众辩论会上,牛津大主教威尔伯斯和达尔文的好友赫胥黎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对话,前者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演说家,后者是一个科学家:威尔伯斯大主教非常傲慢的指向赫胥黎说:那位声称人和无尾猴有血缘关系的人,究竟是他的祖母还是他的祖父是从无尾猴演变出来的?。。。赫胥黎非常勇敢和冷静的答说:我没有理由因为自己的祖先和无尾猴有血缘关系而感到羞耻。。。我感到羞耻的是这一种人:利用自己的才能来混扰真理的人。据说会场上有一个天主教妇女听到这句话而晕倒了。

打从“物种起源“出版以来,它一直在科学界和宗教界引起很大的回响和争论,到最后演变成宗教界和科学界,创造论和进化论的对立,冲突。相信创造论的基督徒有以下几种:(一)古老地球派: 不赞成以字面来诠释圣经,致力于以现代的大爆炸理论来解释圣经。(二)年轻地球派:坚持以字面来解释圣经,比如说相信宇宙是上帝在6000 年前,以每天24 小时,用六天的时间完成。(三)持续创造:接受大部分现代科学成果,相信创世不是六天完成,而是上帝持续不断的创造。对于地球上的生命的产生和关键的变化,都认为是上帝的干预。(四)智慧设计:成员多数是高知识分子,很多拥有著名大学的博士和硕士学位,在各大学和研究机构占据重要的位子。他们相信上帝通过设定某种目标/目的来控制自然界的变化。

在四者当中,年轻地球派最为保守,也被称为基督教基要主义,是反对进化论最激烈的力量。基督教基要派开始于二十世纪初,主要在美国南部。他们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军国主义,现代资本主义和新教的道德沦落都是因为进化论所导致的。

去年,创世论和进化论之间的斗争静悄悄的渗入我国的教育领域,“所有的生物都是由神創造”这个句子在大马2007 年华小五年级英文版科学教科书中出现,做为一个大马公民,我们有义务去理清创世论是属于科学范围还是属于宗教领域。首先我们有必要了解基督教基要派如何从反对进化论在公立学校授课,到提倡进化论和创世论享有公平在学校授课机会的前因后果:
(一)基督教基要派采取立法的手段来禁止进化论在美国公立中学讲授,先后有37 个州提出反进化论的立法议案。1923 年,第一个反进化论的法律在俄克拉荷玛州通过,后来又有四个州获得通过。
(二)这项法律引起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反对,认为它违反联邦宪法,及限制了学术和科学自由。他们决定挑战这项法律,这是就是著名的“斯科普斯案件“-猴子审判。一方是以保守的基督徒为主,一方是以科学家为主及部分开明的宗教人士。这次审判结果关系到是否可以在公立学校讲授进化论,诉讼最后的结果是创世论者赢了。但是在美国民众的心目中,他们反而是反对科学和文明进步的无知者,可以说创世论者赢了官司,输了人气,双方各有得失。
(三)1957 年,苏联发射人造卫星,激发美国人重新重视科学的教育。美国生命学科研究会在编写生物教材时,进化论占了很大的比例。当这些新生物教材流入有反进化论法律的州时,沉默多时的法律斗争又重现了。1965 年,阿肯色州教育协会和生物学教师苏珊。埃伯森起诉反进化论法律,取得了胜利,但是这个结果在1967 年被阿肯色州的最高法院推翻。一年以后,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反进化论法律违反联邦宪法,这才为多年的法律诉讼写下句点。
(四)可是斗争并没有停止,基督教基要派吸取经验,改变策略,转而以科学来包装创世学说。 为了改变猴子审判以来的无知形象,他们吸收了很多高学位的理科生,应用现代科学知识把创世论科学化,把科学创世论说成是生命起源的另一种说法。他们编出可以和美国生命学科研究会相抗衡的创世论生物学教材。此外,他们善用美国的自由和民主精神,尝试再次通过立法以保障在生物教科书中,科学创世论和进化论享有同等的地位,这是有名的“平衡法案“。
(五)1981 年,阿肯色州和路易斯安娜州通过这个法案,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再次的提出诉讼,争论的焦点是科学创世论究竟是属于科学还是宗教。1982 年,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宣判阿肯色州的平衡法案违法,路易斯安娜州的判决也一样。基督教基要派后来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为了揭穿科学创世论的伪科学,美国72 位诺贝尔得奖者,17州的科学院和其他7 个科学团体联名向最高法院递交请愿书,证明科学创世论是用科学来包装的宗教。1987 年6 月19 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阿肯色州的“平衡法案“非法,从而去除最后一个反进化论的法律。尽管屡战屡败,创世论者从来没有放弃斗争,反而越战越勇。

那么科学创世论是属于科学还是属于宗教呢?科学之所以科学有,有它的几个特征:
(一)科学的假设是可以被检验的。科学是可以通过观察证伪的现象来验证它的正确与可靠。基于这个原则,一些无法被检验的假设比如天堂与地狱,上帝,梵,道,灵魂,绝对精神等无法被证实和证伪假设的就不在科学范围里。
(二)科学的结果可以被重复。比如说通过求鬼神出4D 真字,如果一千个人求真字,其中只有一个4D 中奖,那鬼神可以出4D 真字这个假设就不科学,因为它的结果不能被重复。
(三)一个好的科学理论,对于旧理论的数据,无论是是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的,都要能够解释,不能只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数据。比如说创世论如果想取代进化论,就必须去推翻进化论所解释的旧数据,而且还要去解释与进化论相容的现代科学比如生物学,基因学,天文学,地质学,物理学和化学等等的成果。
(四)存在界定的适用范围:科学真理是相对而非绝对,只在一定的条件下适用。对于其适用范围内已经知道的一切事实,它必须能够提出合理的解释。

宗教定义如依西方来看,是含有“人对神的信仰“(Man’s worship for god)。如依近代中国佛教大师,印顺导师的看法:宗,指一种非常识的特殊经验;由於这种经验是非一般的,所以有的称之为神秘经验。教,是把自己所有的特殊经验,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使他人了解、信受、奉行。如释迦牟尼佛在菩提树下的证悟,名为宗;佛因教化众生而说法,名为教。我们如依佛所说的教去实行,也能达到佛那样的证入(宗)。所以,宗是直觉的特殊经验,教是用文字表达的。依此,凡重於了解的,称为教;重於行证的,名为宗。这样的宗教定义,不但合於佛教,其他的宗教,也可以符合。

由于和科学进化论产生对立的宗教是来自于西方的基督教,所以我们选择第一个定义-宗教是“人对神的信仰“。在这里我们必须承认神的存有是无法被证伪,也无法被证实的;神是超越的,绝对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基于这两个特质,神的存有是在科学范围之外,不属于科学,是属于宗教的,信仰的。神既然不属于科学范围,那么神创造世界的理论(创世论)当然也是属于宗教而非科学了。就算是你用科学的语言来包装创世论,只要这个理论牵涉到神(一个无法被证实和证伪的存有),他就超出科学的领域了,而属于哲学,宗教,信仰的领域。所以站在科学的立场来看,把创世论纳入科学教科书是违反科学立场的,也违反我国世俗教育制度的原则。我们因该把科学归科学,宗教归宗教。

不是一切宗教都是以神为信仰,如佛教可以说是一个无神论的宗教(佛教否定一个有自由意自,全知全能,人格化的上帝)。佛法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缘起所生(dependent arising),无生命的也好,有生命的也好,都是由很多因缘条件所组成。事物和事物之间是互为关系(dependent)而不是独立存在(independent),居于这种观点,佛教认为缘起的事物必然是不断变化(无常)以及没有一个独立永恒不变的个体(无我,无自性)。这样的观点,是比较接近“物种演变“的学说,反而和“物种不变“的思想是不相容的。生物由于不存在一个独立的,永恒不变的“实体“/物种,所以他才会不断的演变进化。“演变“这个字眼本身就带有无常无我的意义,即:物种不变 – 质和量不会改变 -上帝创造 – 不符合佛法的缘起无常无我物种演变 - 质和量会一直演变 – 生物进化 – 比较符合无常无我之说。

那是否可以说达尔文的进化论 = 佛教的缘起无常无我之说?我想做为一个佛教徒,我们没有必要去要求进化论一定要100% 符合佛陀的缘起法。毕竟两个理论的提出,在重点上还是有非常大的区别。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为了解释生物的起源,佛陀的缘起是说是为了说明和解决生命不圆满的原因。身为佛教徒,我们绝对尊重神教徒对于上帝的信仰,对于创世论的信仰;但是神教徒是否也应该尊重其他人的宗教信仰呢?无论是基督教的创世论还是佛教对于事物的缘起之说,都不应该“硬硬“把它们塞入学校的科学教课本,让进化论归于科学,创世论/缘起论还是保留在宗教的领域比较好。


* 此稿已刊登于东方日报(2007 Feb 13 - 争鸣-读者来函)